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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起,继承父母房产“有变”?新规下,独生子女也不例外

根据相关数据显示,房子占我国家庭资产的70%以上,所以房子对人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。不仅是心理层面的重要,物质层面也不可或缺。然而,现在的房价如此之高,以至于许多年轻人根本买不起。为此,一部分人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子,一直都和家人住在一起。但是当一个亲人离世了,父母的房子应该属于谁呢?




也许,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,孩子从父母那里继承房产是完全正常的事情。特别是对独生子来说,毫无疑问,这所房子最终是留给自己的。事实上,关于父母财产的继承已经有了“新规定”,其中有3个主要的“变化”。从今年起,房屋继承全部按照新规办。


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《民法典》来看,今年起,法案中有一些继承条款出现了修改。这3点变化和我们息息相关,即使你是独生子女,也要按照新规来办。



继承人范围扩大,无主财产现象或消失
人民日报曾报道了一篇关于财产继承的报道,标题是“老人膝下无子,身后留下无主房产70%产权被收归国有”。讲述了一个老人没有子女,其侄女为其养老送终,根据法院判定,老人的拆迁安置房由侄女继承30%,剩下的70%是无主房产,根据原继承法的规定,无主房产将归国有。这一新闻报道出来,引发了大家的热议。
于是新规则引入了“代位继承”,当第一和第二顺位继承人都没有的话,侄子、侄女、外甥和外甥女也可以继承。这样的话,我们常说的远方亲戚也在继承人之列,像房产这样的大宗财产大概率能找到继承人。


公证遗嘱不具有优先权,以最后一份为准
遗嘱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,在现实生活中,由于缺乏遗嘱,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,只能与有继承权的人“分割”。但也有可能一个孩子对父母一点也不孝顺。在这一点上,父母可以提前立遗嘱,阻止他们的孩子继承遗产。
然而,根据新规定,如果父母选择原谅孩子,他们仍然可以重新列孩子为继承人。事实上,人都有犯错的时候,父母立遗嘱的时候把犯错误的人排除在外,有时候可能源于“气愤”,或许只是给予警告。当父母气消了,当事人又能够改正错误,大多还是会选择原谅的,宽恕制度的设立,其实最真实反映了父母的意愿。


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方式
在此之前,父母订立多份遗嘱的时候按照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。但经过修改,最终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则。此外,还增加了两种立遗嘱的方法,一种是打印立遗嘱,另一种是录像立遗嘱。无论如何,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证人在场,这一点也不应被忽视。
当然,对于从父母那里继承财产的孩子来说,在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,选择继承的方式为过户也最为省钱。因为这种方式是不需要缴纳税务的,只需要交280元左右的登记费用就可以了。



综上所述,可以看出,“新规”在形式和方式上对继承都有显著的升级,都更加强调人性化。值得一提的是,有了新规定,父母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分配财产给子女,并且选择的方式也更多了。之前很多老人排斥立遗嘱,但新规下,老人立遗嘱更为方便。
总而言之,新规的目的是为了完善继承法规。从根本上降了低家庭矛盾,维护了家庭的和谐氛围,在源头上杜绝了家庭矛盾的激化,也尽可能照顾到了更多人的利益,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亲人对簿公堂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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